大象回家视频永不迷路2024|「いいですよ。こちらこそごちそうになっちゃったし」と僕は言った。「まあ奇妙といえば奇妙な就職決定祝いでしたけど」
#翻车是网红主播的宿命吗#【真可怜还是假剧本? 买外卖制服假扮单亲父亲吸粉40多万】#女子为吸粉称被家暴遭砍断手指#来认识一位网络卖惨主播。画面中的这位主播叫“小松”,他的网络人设是一个送外卖的单亲爸爸。在“小松”发布的众多短视频中,他经常带着年幼的女儿,对镜头讲述自己生活的艰辛,为了抚养女儿必须拼尽全力工作。然而,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小松”并不是外卖骑手,他所穿的外卖制服是专门在网上买的;另外,他也不是“单亲爸爸”,而是有一个 完整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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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月淳(记者 李佩财)03月12日,11月17日,网传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孪生文化艺术培训学校17岁男孩石某某遭同学围殴致伤一事引发公众关注。18日,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已依法传唤涉案人员接受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18日当天及晚间,新黄河记者从石某某母亲韩女士处了解到,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小井峪派出所已于当天作出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与此同时,韩女士称,针对儿子被打一事,自己不接受补偿,不接受任何调解。被打的男孩“作案工具准备好,等着宿管阿姨熄灯以后,有组织、有预谋地带上六七个孩子去我孩子宿舍打我孩子。”韩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自己儿子跟打人学生并非住在同一间宿舍,“打我儿子的学生,我儿子跟他没有任何过节,他就是替别人出头来打我孩子。”据韩女士介绍,儿子石某某之前跟对方同宿舍的一名学生发生口角,但事情已经平息,没想到对方宿舍的学生会找上门来打人。18日下午,新黄河记者在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见到了涉事学校的相关工作人员,但对方婉拒采访。此后记者多次致电涉事学校,电话始终未能接通。另据媒体报道,事发后,涉事学校已对相关学生作出停课处理。警方通报18日晚间,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涉事学校学生魏某某与石某某发生口角,经同学劝说平息后,魏某某、王某等同宿舍的七人找石某某讨要说法,其中王某手持废弃铁质绘画板支架杆,与其他三人一起进入石某某宿舍后发生肢体冲突,造成石某某头部、颈部受伤等。该局已依法传唤涉案人员接受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派出所已于当天作出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当晚,新黄河记者从韩女士处了解到,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小井峪派出所已于当天作出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19日,记者致电小井峪派出所,暂未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孩子伤口恢复情况还好,主要的症状就是头晕、恶心、呕吐,所以下一步会转院再进行进一步的检查。”韩女士称,据她观察,儿子石某某被打后情绪持续低落,她已考虑找心理咨询师介入,“我不接受补偿,不接受任何调解,如果(打人的)这几个孩子得不到相应的处罚,那是不是还会有更多的孩子受到霸凌。”延伸阅读14岁男生校内厕所疑遭霸凌腰部骨折 妈妈晒监控讨公道10月25日,山东一女网友在网络投诉称,儿子在学校厕所遭遇同学霸凌,导致腰椎横突骨折,并晒出厕所监控引网友关切、关注。视频发布者自称系孩子监护人,她晒出《郓城县张鲁集镇卫生院》的病历显示,仲某,年龄14岁;检查时间10月15日;诊断结果,腰1椎体右侧横突骨折。她表示,孩子系山东菏泽市郓城县张鲁集镇某中学学生,在学校厕所遭遇霸凌后,心理也出现了问题。女网友晒出的《郓城县张鲁集镇卫生院》的病历根据其发出的监控证据显示,事发时间为10月15日下午3时许,在学校公共卫生间内,不少学生在场。现场疑多名学生围着一名黑衣学生,期间该学生被一身着校服的学生掌掴左脸,然后被左侧一学生踹倒,疑似尾椎骨附近磕到便池台阶附近。周围多名学生将目光转向黑衣学生,该学生站起身后没有反抗。女网友发出的监控视频截图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尝试联系视频发布者,无回应。对于家长晒出的校园霸凌证据,同时引发了网友对“厕所安装监控”一事的关切、关注。不少网友关切孩子的伤情,希望霸凌者受到应有惩戒。也有网友不解道,厕所安装监控摄像头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男厕所安装监控,女厕所是否也安装呢?还有网友认为,学校不少霸凌事件都发生在校园角落或厕所,校方安装监控能固定证据,也能警示一些想在厕所内抽烟的学生。10月2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郓城县教育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关于校园霸凌一事,事发后当地公安部门已介入处置,后续县教育局将配合警方,根据情况依法处理。关于厕所内安装监控一事。工作人员表示,教育局相关领导已前往学校核实具体情况,具体需等调查结果。后续应该会对此事进行通报。
吴月淳(记者 叶维生)03月12日,张某是泰兴一家化工公司的员工,工作已经有20年了。2024年前段时间,因为在上班的时候,睡了一个小时的觉,被单位辞退,张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于是起诉到了法院。今天,泰兴市人民法院公布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张某被拍到在自己工位上睡了一个小时的觉张某是公司一部门经理,事发前一天,因为开车到半夜,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张某以趴伏及躺仰的方式在自己工位上睡了一个小时的觉,半个月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给张某制作《面谈表》一份,载明“张某上班时困乏导致睡岗行为。”张某在该面谈表上签字确认。公司工作人员在微信上还询问:“张经理,您当天大概睡了多久?”“差不多一小时多点吧。”张某回复到。图为双方的对话记录后来,公司工作人员向本公司工会委员会征求意见后,工会出具《关于解除张某劳动合同通知的审批函》,同意以张某在上班期间睡岗,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同日,公司向张某出具《解除劳动该合同通知书》一份,载明:“张某同志:你于2004年入司,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因你上班期间睡岗,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关于纪律的零容忍规定。经与工会协商同意,决定解除你与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此后你与本公司将无任何劳动关系。”张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于是,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查明,张某确实存在违纪行为,但从其管理岗位特性及此次睡岗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看,睡岗1小时并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极坏影响。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以劳动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为前提,并且该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从张某违纪行为的动机、次数、后果、影响、损失等几个方面考量,张某违纪行为具有偶发性,且客观上并未对某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不宜认定为“严重”,且张某入职公司20年,并多次被评优评先并晋升加薪,公司仅因其一次违反公司内部《员工手册》规定,就以较为粗暴的“一刀切”方式直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显然不具备合理性,同时,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其《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张某劳动关系违法,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赔偿金35万余元。(江苏新闻)延伸阅读员工出差归来直接回家被算旷工遭开除,双方对薄公堂法院判了出差后直接回家,在江苏南京工作的徐先生却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双方因此对簿公堂。这种情况算旷工吗?公司是否能以此为理由开除员工?日前,法院对此事进行了判决。员工出差后直接回家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开除2021年7月,在江苏南京工作的徐先生和一家科技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担任软件工程师一职。日常工作中,他需要去全国各地出差,做相关设备的维保工作等。而在2023年4月,公司人员审查徐先生的以往出差行程时,认为他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在这份报销单据上可以看到,徐先生于2021年11月22日早上八点半左右,乘坐高铁从南京出发前往青岛出差,并于同年11月25日早上9点半左右,乘坐高铁返回。徐先生的差旅费报销单公司人员通过打车行程单发现,徐先生返回南京的前一天,也就是2021年11月24日下午5点左右,就已经结束工作返回了酒店附近。在公司看来,徐先生结束工作却没有当日返回,并且,他次日到达南京时是下午两、三点钟,属于工作时间,但徐先生却直接回了家,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旷工。徐先生的打车行程单徐先生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写明,员工连续旷工超过2天(含2天),或在连续12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且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公司的员工手册中也有类似规定。于是,2023年4月25日,公司以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徐先生的劳动合同关系。徐先生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截图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晓华:公司认为徐某有三次相同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所以就作出解除与徐某的劳动合同的决定。劳动仲裁判违法解除公司不服遂起诉员工徐先生收到决定以后表示不服,向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以及项目奖金。该公司也提出了反仲裁请求,要求徐先生返还旷工期间的工资和出差补贴。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解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并支持了徐先生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未发放的项目奖金的请求。公司一方不服仲裁结果,将徐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副院长接受采访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晓华: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徐某完成工作以后,未于当晚返回南京,次日返回后,又在工作时间内没回公司工作,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旷工。公司一方认为,徐先生出差时,多次完成了工作却不当日返回,次日抵达南京时还在上班时间,他却直接回了家,利用出差机会旷工,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及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合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不应当支付其赔偿金和项目奖金。对此,徐先生一方并不认同。在徐先生一方看来,他的出差行程都是经过客户同意及单位管理人员批准才定下来的,且公司的规章制度并没有规定出差返回后必须立刻返回公司,因此他的行为并无不妥。庭审画面法院:员工选择适当回程时间符合常理公司属于违法解除那么,对于这样一起由“出差”引发的官司,法院会如何认定?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冯晓华认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确实约定了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做了规定,但是在规章制度中并没有规定徐某的这种行为属于旷工。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冯晓华表示,劳动者作为正常的人也有生理休息等正常的需要,5点多钟完成工作,选择次日返回也合情合理。对于出差回来后应该回公司还是回家,法院认为,这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冯晓华表示,对出差的员工和在单位工作的员工实行不同的考勤方式,是绝大多数公司的做法。而且员工在外面出差多日,返回南京以后自己回家也符合公司人性化管理。同时,法院审理认为,徐某的出差行程均通过了公司审批,公司也不曾向他提出完成工作必须当日返回、出差回来后必须先回公司报到的要求,事后突然认定其旷工,存在不妥。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晓华:公司如果认为该行为属于旷工,应该及时作出提醒,经过提醒仍不能正常出勤才可以解除。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徐先生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最终,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公司支付徐先生经济赔偿金5万多元,以及尚未发放的剩余项目奖金1万多元。目前,案件款项已履行完毕。法官提醒,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惩戒,但行使管理权,应遵循合理、善意的原则,和谐的用工关系既要有刚性的管理制度,也要有人性化的温度。
极目新闻记者 刘毅因为可以“随便进”,安徽六安市舒城县政府大院火了。11月18日,极目新闻记者来到舒城县政府大院发现,不管是大院的工作人员还是周围的居民,对于“随便进”早已习以为常。县政府大院不仅可以随便进,大院内的机关食堂居民也可以进去就餐。到食堂吃饭的不仅有大院里的居民,周边居民以及快递小哥都是食堂的常客。专家认为,政府大院对外开放,本身就是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种表达。打破了高墙壁垒,人心也走得更近了。舒城县政府大院大门敞开居民对“随便进”习以为常18日上午10时许,极目新闻记者来到舒城县政府看到,这里大门敞开,不管是居民、工作人员还是车辆进出,都没有人上前询问。大院内的路上,除了少数居民就只有环卫工人。一位出租车司机介绍,随意进出政府大院并不稀奇,他接送客人经常进出,平时也没人拦。记者看到,大院内有多座办公楼,县委、县政府的各个部门在一栋5层高的楼内。据工作人员介绍,这栋楼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至今已经有约40年历史。进入楼内,记者发现装修朴素,也没有电梯。在这栋5层楼后,还有一座老的3层白色楼房。有居民介绍,这是最老的县政府大楼,建于1958年前后。而今这栋楼已经老旧得不成样子,已经无人办公,正准备维修。在所有办公楼中,最新的就是人大政协办公楼,是1995年建成的。县政府大院不仅仅有办公楼,在大院的东西两侧有不少平房,还住着不少人。76岁的朱老先生曾在舒城县政府担任副县长,从上世纪70年代就来到这个大院办公。他介绍,几十年前,大院内除了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在办公,还有其他的各个单位,这些单位就在大楼东西两侧的平房里办公。后来,这些单位都搬离了县政府大院。目前,很多住在大院的老住户已搬走了,整个大院的住户可能住着近百户人家。舒城县政府办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有大约350人在大院内办公,对于大院可以“随便进”,他们早已习惯。机关食堂对内对外一个价大院不仅可以随便进出和停车,周围居民还可以到机关食堂吃饭。18日中午,极目新闻记者来到舒城县政府大院内的机关食堂发现,这里供应早中晚三餐,来吃饭的除了有大院内的工作人员,连附近的快递小哥、陪读宝妈也到食堂吃饭。舒城县政府大院内的机关食堂机关食堂位于政府大院西边一排平房区内,门上挂着“机关食堂”的招牌。中午12时,极目新闻记者在食堂看到,这里主要供应快餐,餐桌边已经坐满了,不少人将饭盒打包带走。菜品价格分为2元、4元、7元、10元四个档次,纯素菜最便宜,像红烧肉等肉菜要10元。一碗米饭售价1元钱,番茄蛋汤则是免费。记者点了豆角烧茄子、三鲜素烧、红烧肉,三个菜加上一碗米饭总价22元。记者点了三个菜加上一碗米饭总价22元机关食堂也供应早餐,菜价牌显示:馒头0.5元一个,茶叶蛋1元一个……食堂经理曹女士介绍,他们于2016年经过招标进入县政府大院经营机关食堂,供应早中晚三餐。早上约有100人来吃早饭,中午则有200人来吃饭,晚上人少一些。来用餐的除了大院的工作人员,外面的居民也可以来吃饭,菜品售价都一样。机关食堂供应的早餐品种和价格快递小哥王先生是机关食堂的常客。他介绍,自己负责送周边的快递,听工友说机关食堂也对外营业,所以每个星期他都要在这吃几餐,每餐午饭要花15元左右。他来机关食堂吃饭,主要是看中这里很卫生。韦女士带着7岁的儿子也在食堂吃饭,为了保证儿子的营养,她点了几个肉菜。她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家就住在附近,因为当天没弄午饭,所以就带着孩子到机关食堂来吃,来这里吃饭也主要看重这干净卫生。曹经理表示,虽然他们是县政府机关食堂,但所有来吃饭的都是他们的客人。曹经理表示一般中午食堂人最多工作人员没觉得受到干扰“政府大院应该准许老百姓随便进,要不然怎么算是人民政府?”朱老先生介绍,自从他到县政府大院工作,这座大院就处于“随便进”的状态,跟18日这天差不多,不管是这里的工作人员还是他们这些老住户,早已习惯了。有人随意进出,办公秩序不会被干扰么?对此,今年8月才到大院里工作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虽然她才来不久,但对于随意进出也习惯了,并不担心办公秩序被打扰或者存在隐私等问题。舒城县政府办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在大院里工作多年,没觉得受到干扰。此外,在办公楼一楼还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群众来办事,工作人员会指引到相关的业务科室。图为县政府大楼内部在挂着县委办牌子的办公楼,记者看到这里的大门也是敞开的,一楼也有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工作。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大院还在进行诸如增加停车位等改造,改造的目的就是更好的服务市民。开放大院并未影响正常办公,以后他们仍会坚持开放,也欢迎大家到大院里有序参观。据媒体梳理,全国多地的党政机关也对外开放。从2019年开始,扬州对游客开放了市政府西大院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42处内部停车场;今年5月,安徽石台县政府大院建成近60年来对市民完全开放走红;2022年7月,极目新闻也曾报道,河南信阳市委大院拆除围墙,让市民可以来游览参观纳凉;2022年,湖北宜昌点军区将原来的政府大院改造成方便群众活动的公共场所……专家:打破高墙壁垒,心会靠得更近对于政府大院“随意进”,湖北省社科院研究员冯桂林表示,以前老百姓眼中的政府大院肃静、安全、规范,这也造成了人们不能随意进出的习惯认知。政府大院有公共性质,开放除了是停车位、卫生间、食堂等这些公共资源的共享,也是贴近老百姓、适应群众需要的一种表现。基层党政机关,越是接近老百姓,越是要能够与老百姓贴心、同心、一条心。党政机关与老百姓应“鱼水情深”,只有达到这种程度,才能为基层治理的现代化奠定必要的政治基础和社会思想基础。有网友担心政府大院开放会影响办公秩序,冯桂林认为这种担心没有必要。他表示,绝大多数老百姓是知法懂理的,只要对于百姓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处理,工作秩序不会受到影响。即使有个别人蛮不讲理、不遵法纪,相关部门也可以依法依规处置。冯桂林还表示,政府大院“随意进”引发网友热议,既体现老百姓对于政府大院开放的需要,也体现了群众的期盼与希望,是一种民意的表达。华中师范大学社会福利研究中心主任梅志罡表示,多年前,县乡政府大院都是向百姓开放的,党和政府的人民性得到了很好的彰显。但有一段时间,管理科层制越来越越严重,导致一些地方的政府机构和老百姓距离疏远,这是科层制管理的弊端。政府办公地点对外开放,本身就是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种表达,党政机关只有和老百姓走得近,才能心连心。所以希望越来越多的政府大院向老百姓开放。打破了高墙壁垒,人心也走得更近了,彼此也能够越来越理解包容。梅志罡还表示,政府大院对外开放是指有序开放,老百姓和政府机关可以共享例如绿地、停车场、食堂等一些公共资源,对于可能造成的对办公秩序的影响,应该通过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解决。据他了解,在县乡两级,包括一些地级市,如同舒城县政府大院这样的情况在逐渐变多,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变得更融洽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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